透明件是防爆外殼部件中強度最低的部件,因而透明件裝置是否牢靠,直接影響防爆產(chǎn)品的防爆安全性能。防爆產(chǎn)品中的透明件主要有,照明燈具的透明罩、儀表窗口及指示燈罩。照明燈具的透明罩有鐘形、長管形和平板形;儀表窗口多為平板形。透明件應采用玻璃或其它抗機械、熱、化學作用的材料制成,并能承受規(guī)定的試驗。燈具的透明件可與外殼直接膠封;煤礦用電氣設備的透明件與外殼膠封時,其外露面積須不大于25 mm2。
裝有透明件的隔爆型防爆電器,可采用可壓縮金屬包覆襯墊或粘結接合面的形式進行防爆處理。采用粘結接合面時,不能僅依賴粘結材料的粘結性,應采用緊固措施以防止透明件的脫落。同時,透明件安裝后不能受到應力,這樣才能保證透明件與外殼結合可靠。設計上應采用壓板或其他方式進行有效壓緊,同時粘結接合面的寬度,應滿足從容積V的隔爆外殼內側到外側穿越粘結接合面的最短路徑,符合以下要求:
當V≤10cm3時,不小于3mm;
當10cm3≤V≤100cm3時,不小于6mm;
當V≧100cm3時,不小于10mm。